合同评审的记录问题
1)在标准里面,要求对评审结果及后续的相应措施应进行记录,对于这点,对于一些常规产品,是否可以直接在相应的合同或订单上,签署以上评审的结果意见并签名或盖章确认,作为评审的记录,而不需要另外的表格体现。另外,关于评审结果及后续措施,我理解一般有以下几种
一)通过评审,描述为
a)要求规定、能满足要求
b)同意
c)通过评审
二)没有通过评审,或有部分细节需要再落实,描述可能是
a)不同意
b) 某些方面不清楚,需要进一步落实确认
c)或者是某些方面难以满足,需要重新协商或干脆去掉这一部分的要求
对于第二条款,b、c部分,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记录
是否理解正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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