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合同评审签名的格式和补签日期的问题
请教个问题:1:关于合同评审的签核时间问题,我们公司有一部分情况是合同签订日期在前,但是评审单的部分领导签名日期在后面1周左右,部分签名达到2-3周的都有,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主要是领导出差,销售员当时有打电话请示,但是签名是领导后签的,这样是否违反标准,如果违反,采取哪些合适的方式可以达标?
另外上面的情况是否可以在评审时只签意见和签名,日期不注明。
2:关于签名的格式,我们公司的评审单很多都是由销售员自己填好,区域经理审核OK后,没有问题的话,再通过邮件的方式将电子档传到公司,这样就会存在销售员的签名和区域经理的签名和日期签核是打印的,非手签的,这样是否符合标准,如果违反,需要再采取哪些合适的方式可以达标?
3: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签核时领导不在,由下属代签的,标注某某代,或者是写上王总短信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批复同意。在此栏后面领导没有再补签,像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标准,如果违反,需要再采取哪些合适的方式或者在审核时提供其他证据可以达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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