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审前应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
获证组织应在审核前准备好以下管理体系运行的客观证据:1、文件:体系文件、产品标准、工艺文件、检验规程及有效的法律法规;
2、管理评审计划和实施记录;
3、内审计划和实施记录;
4、合同、定单及评审记录;
5、设计开发项目的资料及实验记录;
6、合格供方名单、评价及采购计划实施情况的证据;
7、生产(服务)过程、运行控制实施情况的证据;
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目标、指标、管理方案及落实的证据;
重大危险源清单和目标、指标、管理方案及落实的证据;
必要的环境监测报告、安监报告;
顾客及相关投诉及处置结果;
合规性评价记录;
8、计量、测量设备台帐及其检定合格证书;
9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检验报告;
10、HACCP计划及危害分析;
11、不合格品评审记录、处置记录;
12、数据分析应用情况及记录;
13、管理体系改进的内容及纠正/预防措施实施情况;
14、认证标识管理及使用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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