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法律要求 "和“法规要求”的区别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,中国法律体系由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、规章组成。法律,有广义、狭义两种理解。广义上讲,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;狭义上讲,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。法律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,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。
法律解释,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,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。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,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。
注:还有一种司法解释,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,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。
法规,法规是由权力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,即指由国务院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、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,法规包括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。
行政法规,由国务院制定并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,同法律一样行政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,是对法律的补充,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,其地位仅次于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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